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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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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陆颜律师,陆颜律师,毕业于安徽大学法律系。工作于上海天之健律师事务所,拥有深厚的法律专业功底。从事律师职业以来,熟悉民商事案件的诉讼流程。在婚姻、继承,合同类(如遗嘱见证、协议离婚、婚内财产约定等) 有近千案件经验积累,非诉和诉讼都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能够精准捕捉客户的诉求,有针对性地设计服务方案,积极推进案件进展,为客户提供满意的法律服务。 ......更多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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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老年人对遗产继承的误区 父母过世独生女不是唯一继承人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13日 来源:静安区离婚纠纷律师
[导读]:   陆颜律师,静安区离婚纠纷律师,现执业于上海天之健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

  陆颜,静安区离婚纠纷律师,现执业于上海天之健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再婚老年人对遗产继承的误区

  核心内容:再婚的老年人对遗产继承会陷入一些误区,包括一方婚前财产与;后来伴;无关,处分婚后共同财产的遗嘱无效,存折交子女保管可直接处分等。下面,通过案例为您详细介绍。


  老年人再婚对遗产继承的误区:


  一、一方婚前财产与;后老伴;无关


  案例:张大爷与王老太均是早年丧偶,步入晚年后二人结成了夫妻。结婚不久张大爷就去世了,未留下遗嘱。张大爷的子女认为,王老太作为其;后老伴儿;,只有权利分得二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张大爷婚前的个人财产与王老太没有关系,只能由张大爷的子女继承。


  法官评析: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其中第一顺序包括配偶、子女、父母。本案中,张大爷因未留有遗嘱,故其婚前财产作为遗产范围,应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王老太虽然与张大爷均为丧偶再婚,时间也较短,但其仍为继承法第十条规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中的配偶,故其对张大爷的婚前财产拥有和子女平等的继承权。此类纠纷在实践中经常出现一种较为复杂的情形,即:张大爷家里对早年去世的配偶的遗产尚未分割,那么,王老太对张大爷的前任配偶留下未分割的那部分遗产是否有权利继承答案是肯定的。张大爷的早年配偶去世后,虽然家里对其配偶的遗产并未分割,张大爷及其子女仍有相应份额的继承权,在张大爷去世后,其之前继承的该份额转化成其个人遗产,故王老太仍有权主张继承相应份额。


  二、处分婚后共同财产的遗嘱无效


  案例:李大爷与张老太是一对早年丧偶、晚年再婚的夫妻。李大爷婚前有一个儿子,李大爷去世前留有遗嘱,将其婚前个人财产和婚后共同财产均交由其儿子继承。张老太认为,李大爷的遗嘱中处分了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故应全部无效,并要求一并继承李大爷婚前、婚后财产。


  法官评析:此案中张老太的观点是错误的。继承法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了遗嘱存在部分无效的情形。本案中,李大爷虽然遗嘱中处分了与张老太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对于张老太享有的财产部分所立的遗嘱虽属于无权处分行为,但并不影响其遗嘱中其他内容的效力。也就是说,李大爷在本案中遗嘱处分的法律后果是:其对个人婚前财产及个人婚后共同财产中其本人部分的处分有效,上述部分的遗产应由其儿子继承。


  三、存折交子女保管可直接处分


  案例:刘大爷系中年丧偶的老人,晚年和孙老太结婚,双方结婚时并未进行财产约定。刘大爷婚前有一个女儿。刘大爷后患重病住院,将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有价证券账户及房产证等相应凭证均交给了自己的女儿。不久刘大爷去世,刘大爷的女儿偷偷将上述财产通过挂失等各种方式取出并进行了消费、隐匿。后孙老太将刘大爷的女儿诉至法院,要求依法分割刘大爷的上述遗产。


  法官评析:这是实践中经常存在的一种情况,即老人晚年再婚后由于感情基础薄弱,双方缺乏相互信任,经常会把自己的银行卡、工资卡、存折及其他凭证交由各自的子女保管。待去世后,其子女便将相应的遗产通过各种渠道取出,防止对方继承。本案中,刘大爷和他女儿做出的这种防止孙老太分遗产的行为是否有效呢判断这种行为是否合法,应首先明确一个问题,即继承开始的时间。继承法第二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从老人死亡的时候开始,继承已经开始了,也就是说,被继承人死亡时,其个人财产已经转化为遗产了。本案中,刘大爷女儿擅自处分刘大爷遗产的份额,在案件审理中被法院查明后仍将列为遗产分割的范围。所以,这种方法并不可取。



父母过世独生女不是唯一继承人

  ;独生女小丽父母双亡后,她带着只有父亲名字的房产证去办过户,结果被告知她并不是唯一的继承人,根据家庭情况,她父亲的两个亲兄弟、配偶和子女也都有一定的继承人份额,小丽最后只能继承到这套房产的7/8。;昨日,一则有关独生子女继承权的网帖在微信朋友圈炸开了花,不少独生子女认为继承过世父母的房产应该是天经地义的事。不过,记者咨询法官、律师、公证人员后发现,房产继承确实挺复杂。


  案例


  父母过世,独生女不是唯一继承人


  昨日,微信上出现一则消息称,市民小丽准备将过世父母的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却被告知身为独生子女的她居然不是唯一的房产继承人。根据公证处以及法律人士分析,因为房产证只有小丽父亲的名字,小丽父亲过世时她奶奶还在世,且她的父母又没有留下任何遗嘱,也就是说按照法定继承的分配结果和目前小丽的家庭状况,这套房子出现了很多继承人。


  法律人士通过计算,分析出小丽可拥有房产的7/8,剩下的房产将根据亲友在世情况进行分配。随后,给出了她大伯的三个儿子分别拥有1/72的配额,已离婚的二伯二婶则各拥有1/48,未离婚的姑姑及姑父共拥有1/24。如果小丽想获得完整房产,得找到以上亲戚,让他们到公证处证明自己愿意放弃房产继承份额才行。


  儿女索要遗产公证书 被骂;不孝;


  看完以上分配法和继承建议后,不但小丽崩溃了,网上的独生子女们也一片哗然,觉得太不可思议了。其中,80后市民徐先生表示,自己就因为公证一事吃了很多苦头,还被亲戚斥责为不孝顺。


  徐先生是独生子,父母在红谷滩新区买了一套房子,但写的是他父亲的名字。因为患病,徐先生的父亲2009年过世了,过世前曾口述红谷滩的房子归徐先生。2015年,徐先生的女儿到了上小学的年龄,经咨询学区房得有他的名字才行。徐先生就找母亲商量过户的事情,没想到房管部门表示如果没有遗嘱和公证书,房屋的继承权属于徐先生、徐先生的母亲和徐先生的奶奶共同所有,需要他们到公证处表示愿意放弃房产继承权。因为这事,徐先生被家里亲戚私下指责多次,说他不孝顺。


  无独有偶,90后的高小姐也是独生子女,学法律的她特别了解继承法。当她看到这则;小丽;的消息,开玩笑让父母提前立下遗嘱去公证后,母亲没说什么,父亲当场就黑了脸,指责她是;不孝女;。


  以上种种都是独生子女可能要面对的问题,那么要想继承父母房产一定要父母立遗嘱公证吗如果没有公证父母的遗嘱,是不是就不是唯一继承人,房产要被分成多少份为此记者找到法律人士进行解读。


  解读


  法官:办理继承权公证有大用


  记者就;小丽;的情况咨询东湖区法官廖如荣,廖法官告诉记者,像小丽家这种情况还是比较少见的,如果小丽母亲以及小丽奶奶及时分割房产,就不会出现这种状况。


  ;如果没有及时分割,拖个十几年甚至会出现1/100。但不是所有独生子女都会出现小丽这种状况,因为时间拖太久,她家考虑到亲情方面的原因没有及时分割财产。;廖法官告诉记者,很多人在继承后,出于对父母的孝顺角度考虑,不会提出将财产分割。一般都会在两个老人都去世后,才会提出分割财产。但一旦父母都去世,继承权就复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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